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,体现“以学生为本”的教育理念,鼓励学生个性发展,尊重学生个人专业选择意愿,根据《79906am美高梅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东林校教(2018)4号)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特制订本实施细则。
第一章 报名条件
第一条 申请转专业不设成绩门槛,符合以下准入条件的学生,允许以校内考核方式申请转专业:
1.具有申请转入专业的语言基础(附成绩单);
2.申请转入的学生身心健康,品行良好。
3.未办理过转专业者。
第二条 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学生,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不得转专业;在保留入学资格、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不得转专业。
第二章 组织管理
第三条 学院成立5人转专业领导小组,由院长任组长,统筹全院转专业工作,教学院长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三名专业负责人;同时,成立5人监督小组,由书记任监督小组组长,纪委书记任副组长,成员包括纪检委员和学生代表,监督考核工作的程序。
第四条 接收专业成立5人考核小组,考核小组由专业负责人任组长,成员包括专业骨干教师和转入年级的辅导员,重点考核学生语言素质、专业特长及思想状况等综合表现。考核结束后,按学校要求将所需文件上交教务处。
第五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可在第二学期、第四学期末进行。每人可参加2个专业的转专业考核,按志愿次序依次录取,如果相关专业接收计划第一志愿已满,不再接收第二志愿。学院接收学生转专业的名额不超过公布的计划数。
第三章 工作程序
第六条 学院按照教务处投档的报名学生信息进行转专业考核,转专业考核分为分为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两个环节。
第七条 学院填报《年度转专业拟录取名单》报送教务处,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批后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,无异议后,签署转专业确认书并办理转专业手续。
第八条 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,专业负责人应及时做好转入学生的课程修读指导等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学生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,如有与转入专业的课程在学分数和学习要求上相同或相近的,可替代,不必重修,其余已修完的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;对转入专业已经开完的课程,转入学生尚未修读的,应进行补修。
第四章 考核办法
第九条 转专业的考核办法:
1.对转入学生进行的考核分为资格审核和专业考核两个环节。
2.资格审核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,主要审核转入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,资格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所申请专业的专业考核。
3.专业考核由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,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。
4.笔试和面试由专业负责人严格把关,面试现场进行摄像或录音,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。考核结束后,各专业及时将录取名单及全部考生考核排名报送教务处。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本专业公布的计划接收人数的专业,同时上交考核过程的影像资料。
5.详细考核内容和方式见《学生转入英(日、俄)语专业考核办法》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条 本细则适用于2017级及以后入学的普通本科生。
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79906am美高梅负责解释。